第十五章 薄荷摩卡味道

夜场点支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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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反正,我一听她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到了车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陆丰站在咖啡门口朝我招手。他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咖啡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够时间再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他想去找个地方坐下,他连连摇头,“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他呵呵的傻笑着,“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吴丽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她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她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她。”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陆丰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吴丽没来送我。我叫她不要来,她就真的没来。

    陆丰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公。”

    车发动的时候,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她,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是徒劳的。

    当你想去忘记一个人,就已经无法忘记她了。忘记,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她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立刻自动复制、铺天盖地,惟一的办法是把它隔离到某个角落,不去碰。

    回家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荷海燕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信箱旁边碰见她。她稍微瘦了一点,看上去很jing神。

    我们寒暄了几句,她说“你等等”,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刚刚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我这辈子的份额只怕已经用掉,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回来之后,吴丽没有和我联系过。夏天的一切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几天后,我碰到荷海燕,她告诉我,那家公司已有录用意向,条件相当优厚。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她究竟想说什么。

    她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杭州,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这里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有几家公司要我,这里的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她抬起头,终于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杭州吗?”

    她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她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吴丽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她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还是“不应该”,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吴丽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荷海燕一个她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她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她追上来,“周文,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她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吴丽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于荷海燕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她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她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她告诉我,在这边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也是实习生,xing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她们关系不错,她喝过几次他煲的汤。那个男孩子很希望她能去杭州工作。

    “我想,要是去了杭州,大概会去追他。”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她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他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吴丽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荷海燕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周文,”她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于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她放走了。从今以后,她不会再等我。当她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陆丰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荷海燕被你气昏了头”。他扼腕叹息,“女人怎么能跟男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她还不够成熟。”

    陆丰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女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于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女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超过二十五岁的人;终于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女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荷海燕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xing,“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男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男。”

    “你不是说过好女人大家抢吗?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我服了他。

    我终于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衣服带来温州:此刻,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ri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星星。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吴丽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她心里是喜欢我的,只是她没说,我就不知道。她没说,并不等于她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陆丰——他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星星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se的小星星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慌里慌张地想把那些星星收拾起来,仿佛她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吴丽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我问她。

    “没什么事。就是,”她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我试图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星星倒回去,可惜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一堆五颜六se、杂乱无章的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星星打翻了。”我突然对她说。

    她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现在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立刻把电话挂了。